時間:2016-04-28 16:52瀏覽次數:3823來源:本站
尊敬的客戶:
根據大商所發(fā)〔2016〕118號有關規(guī)定,我司決定對焦炭、焦煤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做如下調整,2016年4月29日結算時起,焦炭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%,焦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%,焦炭、焦煤品種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%,按規(guī)則規(guī)定執(zhí)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,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瑞達期貨
二○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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